香港道教聯合會圓玄學院第一中學

圖書館

圖書館守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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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使用守則

 

1. 圖書館開放時間是上午8:30-下午5:30,而借還書時間只到下午5:00,請勿把未經借出的書籍擅自帶走。亦請勿在下午5:00後把未辦理還書手續的書籍放在圖書館,若因此遺失或導致的過期罰款仍需由借書者負責。

 

2. 同學請愛護圖書館公物,如借出書籍請檢查有否損壞,通知圖書館老師,若歸還書籍時發現有被損壞或塗污者,一律要作出賠償。

 

3. 進入圖書館時,請把書包或個人物品 (除錢包及借書證外) 必須放置在圖書館外的書包架上。

 

4. 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同時館內只適合閱讀及溫習之用,不宜進行棋類或其他遊戲用。

 

5. 使用圖書館電腦者,不可擅自用書籍作滑鼠板,滑鼠板可到櫃台借用。在圖書館不可瀏覽包含暴力、不雅、賭博及意識不良的網頁。並配合平等使用原則,同學每次不得使用多於半小時。

 

6. 圖書館內不得飲食。

 

7. 讀後的圖書應放回原位或書車上,不要亂放圖書。

 

8. 保持圖書館整潔。

 

9. 不可把借書證借給別人使用否則一切損失由持證人承擔

 

10.任何人士如違反圖書館守則,防礙他人使用圖書館或影響圖書館正常運作,圖書館主任或當值服務生有權要求他們離開圖書館。